中國航發紀檢監察組接收信訪舉報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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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屬單位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方式
紀檢監察信訪舉報指南
一、紀檢監察信訪舉報的受理
(一)受理范圍
1. 對黨組織、黨員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等黨的紀律行為的檢舉控告。
2. 公職人員不依法履職,違反秉公用權、廉潔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規定,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的檢舉控告。
3. 黨組織和黨員、公職人員對所受黨紀政務處分(處分)、處理或紀檢監察機構所作的其他處理不服,提出的申訴。
4. 對集團或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批評建議。
5.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由紀檢監察機構處理的違紀違法行為。
(二)不予受理情形
1. 已經或者依法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等途徑解決的。
2. 依照有關規定,屬于其他機關或者部門(單位)職責范圍的。
3. 僅列舉出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名稱,但無實質內容的。
二、檢舉控告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檢舉控告人享有以下權利
1. 對黨組織和黨員、公職人員涉嫌違紀違法的行為提出檢舉控告。
2. 控告人申請與檢舉控告事項相關的工作人員回避。
3. 對受理機關以及處理檢舉控告工作人員的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提出檢舉控告。
4. 檢舉控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經查證屬實的,按規定獲得表揚或者獎勵。
5. 要求紀檢監察機構對本人信息予以保密。
6. 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檢舉控告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 如實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況和證據,對檢舉控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夸大、歪曲事實,不得誣告陷害他人,不得憑猜測、揣測等進行信訪舉報。
2. 自覺維護社會公共秩序和信訪秩序,不得損害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個人的合法權利。
3. 接受黨組織、單位的正確處理意見,不得提出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以外的要求。
4. 對反饋的處理結果等情況予以保密。
5. 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信訪舉報信件參考格式(怎樣寫舉報信)
1. 標題。如:關于反映XX單位XX職務XX姓名違紀/違法問題的信訪舉報。
2. 被舉報人(或單位)的信息。寫明被舉報人的姓名、單位及職務等信息。
3. 舉報人信息。為便于聯系和反饋,提倡實名舉報,寫明舉報人姓名、聯系電話和聯系地址。
4. 反映的主要問題。為便于紀檢監察機構核實情況,盡可能詳盡反映違規違紀違法行為發生的時間、地點、主要證據、涉及人員、涉及違紀違法金額等,做到線索明晰、內容清楚、證據詳實,不要捕風捉影、道聽途說。
打印信件的,檢舉人、控告人或申訴人應在結尾處親筆簽字或加蓋公章;手寫信件的,應做到字跡清晰,便于辨認閱讀。
四、注意事項
(一)如實檢舉控告、申訴
根據有關規定,檢舉人、控告人、申訴人在檢舉、控告、申訴活動中必須對所檢舉、控告、申訴的事實的真實性負責。應按照組織要求,如實提供情況和證據。如有誣陷、制造假證行為,應承擔紀律和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第六十四條 控告人、檢舉人、證人捏造事實誣告陷害監察對象(注:集團或本單位公職人員)的,依法給予處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五十九條 制造、散布、傳播政治謠言,破壞黨的團結統一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政治品行惡劣,匿名誣告,有意陷害或者制造其他謠言,造成損害或者不良影響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二)逐級檢舉控告
根據“分級負責、分工處理”的原則,檢舉控告人應按照被檢舉控告人所在的單位和級別(同時檢舉控告多個關聯人員的按其中最高級別)選擇相應的途徑反映問題,反映問題未得到妥善解決的,再逐級向更高一級反映;問題嚴重或者情況緊急的,可直接向更高一級反映。
1. 各直屬單位紀委(紀檢監察部)直接受理范圍
(1)對本單位黨委管理的一般黨員的信訪舉報;
(2)對本單位中層(部門級)以下(不含本級)領導干部的信訪舉報;
(3)對本單位中層(部門級)以下(不含本級)紀檢監察干部員工的信訪舉報;
(4)對其他公職人員的信訪舉報。
2. 集團總部紀委直接受理范圍
(1)對總部黨委管理的一般黨員的信訪舉報;
(2)對總部六級以下(不含本級)業務經理的信訪舉報。
3. 集團紀檢監察組直接受理范圍
(1)對集團黨組管理干部(總部副處級及以上領導干部、各直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專務,不含紀檢監察組副組長)的信訪舉報;
(2)對集團總部六級及以上業務經理、經理的信訪舉報;
(3)對各直屬單位黨委管理的中層領導干部(含總助級領導干部、部門正副職級領導干部)、型號專業副總師或相當職級及以上等具有相應管理職責權限的有關人員的信訪舉報;
(4)對集團紀檢監察組各紀檢監察室全體人員和各監督執紀中心全體人員的信訪舉報。
(三)提倡、鼓勵實名檢舉控告
對實名檢舉控告優先辦理、優先處置、給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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